[热议]面对“杜志浩”式暴力催债者,最好的惩罚是什么呢?
2017-03-26 08:39:05 -0400
远在远方的风比远方更远
我的琴声呜咽   泪水全无
--海子《九月》
海子曾经说过一句话:要有最朴素的梦想,即使明天天寒地冻,路远马亡。

不过山东辱母杀人案还是让人看一次难受一次。

2016年4月14日,催债者杜志浩用辱骂、耳光、鞋子堵嘴等方式,对欠债人女企业家苏银霞进行暴力催债长达一小时,而后更是脱下裤子,当着苏银霞儿子于欢的面,将生殖器露出,企图强奸。

就在前一天,债主吴学占还将苏银霞浸入马桶。

14日,屋外的工人见到这一幕,找到于秀荣,让其报警,民警赶到后,只丢下一句“要账可以,但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

于秀荣见状拦住民警:“他娘俩要死了咋办,你们要走就把我轧死”。

而情绪早就濒于崩溃状态的于欢,在眼睁睁看着警察即将离去时,在混乱中,从桌子上抄起一把刀,将要债的杜志浩、严建军、程学贺、郭彦刚死人捅伤,后杜志浩失血过多死亡。

今年2月17日,22岁的于欢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这就是这些天掀起网络讨论热潮的《刺死辱母者》

因为警察在场,所以不能被判自卫,那警察在场却无作为,受害者该怎么办?

眼睁睁看着母亲受辱,让于欢疯狂,而真正让他举起手中刀的,是最后一丝希望的破灭。

因不堪侮辱而杀人的,有《天注定》中的小玉,当那一沓沓钱用力拍打在脸上时,束着高马尾的小玉最终像个侠女一样,让对方血花四溅;
《金福南杀人事件始末》中的金福南,常年忍受家庭暴力和性侵犯,最终举起手中的镰刀杀光了整个村子;
《狗镇》中,格蕾丝受尽全村人的凌辱,最终杀得只剩下一条狗。

关于受辱,还有一个故事《奥罗拉公主》。

奥罗拉公主是复仇公主,她6岁的可爱小女儿被奸杀后抛尸在垃圾场,于是她展开复仇计划,把与小女儿的死有直接和间接关系的人都杀了:虐待孩子同学的后母,为自己方便而任由孩子流落街头的奸夫淫妇,只因少两块钱而拒载孩子的出租车司机,违反交通规则造成车祸还恶言相向的烤肉店老板娘的儿子,收受罪犯贿赂而无视法律利用辩护让罪犯逍遥法外的律师,以及,逍遥法外装成精神病人的罪犯。
在这些时刻,杀人是一件多么大快人心的事情,你甚至认为它是绝对正义的审判,这也是很多人对此次事件的看法。

杀的是以杜志浩为首的这群暴力催债人,这也是真正的可怕玄妙之处。

杜志浩本是一个中间人,与欠债人无冤无仇,但他却可以对欠债人痛下打手、极尽凌辱之事,最终将仇恨建立在了他与欠债人之间。

金基德的《圣殇》中,李江道就是这样一个高利贷收账人,独居、冷漠、残忍。对那些欠债人来说,他是一个真正十恶不赦的魔鬼。
在清溪川这个工业基地,高楼大厦的边缘,是大量靠着机器为生的工人,他们即将被淘汰,挣扎度日,无法生活时只能借高利贷。

片中李江道共收债五人,其中两人在他到来之前选择了自杀,其余的人,一个被他羞辱了妻子后,将手放进机床中生生碾碎;



一个被他在老母亲面前抽打了N个耳光后,带到一个废弃楼房中,选择了一个不致死的高度,将其推了下去,然后又在摔得不太严重的腿上狠跺几脚;

一个为了给尚未出生的孩子更好的生活,主动将双手献给他。



致残不致死,是他要债的策略,只有这样才能诈出高额保险金,以此还债。

而那些本就贫穷的人,伤残之后更无法生活,有人家庭破碎,有人乞讨,有人自杀。

每一个被他伤害过后的人,都对他恨之入骨。一个被他致残的欠债人的老婆咬牙切齿地对他说:“如果没有法律,你这种人渣,恨不得杀个千百遍。”
但她却没有这样做,这是因为她还对这个社会抱有希望和侥幸,然而她并未意识到法律不仅仅是种约束,更是一种保护。

但对于那些已经对世界心灰意冷的人来说,当法律缺席时,很多事情只能自己去审判。

在李江道催债的过程中,一个声称是他母亲的女人闯入了他的生活。

这个叫江美善的神秘女人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份,通过了李江道让她生吃鸡内脏,以及对她实施强奸的考验。
看上去同样的冷酷无情,其实都是源于仇恨。

接下来的时间,江美善为他做饭,陪他逛街,从小无依无靠的李江道,第一次感受到了温情。
江美善成了他的牵挂和依靠,也同时成为了他的弱点与软肋。

终于有报复者将刀架在江美善的脖子上找上门来,李江道第一次知道惊慌,惧怕失去,而这正是江美善对他惩罚的开始。
在这之后,李江道知道自己仇敌太多,所以一有风吹草动就紧张不已。

当找不到江美善时,他发疯似的挨个去他曾经要过债的家里找。江美善打来的电话中尖叫不断,他惊恐不已。

最终他跪在江美善即将要摔下的楼前,央求她背后那位看不见的复仇者将他的命拿去,绕过他的母亲。

江美善流着泪跳了下去,李江道抱着她的尸体失声痛哭,伤心欲绝。

最终他发现,江美善真正的儿子曾在他收债到达之前,就用铁链上吊自杀了。这个事实让他从此再无法继续生活。

法律可以限制一个人的自由,但对残酷、极端的恶魔来说,他们的内心却没有得到真正有力的审判,在面对同样的情感失去时,他们才能真正在人性的拷问中受到应有的惩罚。

我让你懂得爱,再让你失去,让你终生难忘最后一丝希望在眼前渐渐消失这种刻骨铭心的痛,是江美善复仇的全部。

而回到于欢身上,他那在希望即将逝去时不遗余力的最后一搏,显得多么悲壮,举刀之时,就是希望泯灭成绝望的瞬间。

但对于杜志浩等人来说,即使失去生命,他们也难以体会到于欢那一刻的心情。

在现实生活中,大部分人仍将希望寄托于公共审判,受害者往往受法律约束,没有人处心积虑来精心策划一场复仇。

而在这些凌辱发生时,法律一度处于真空状态,只有真正搞出个“大事”来,才会得到重视。

在这个生个小病都不敢去医院挂号,手机丢了也不好意思报警,找不回来不说,没准儿还得忍受一番思想教育的社会。

越讲权益越卑微。

于欢当时的孤注一掷,是他最后希望有人重视的呐喊。

欠债还钱,杀人犯法,这是小孩子都懂的道理。但这中间可能会生出太多的灰色地带来。

欠债还了钱却还要还高额的利息,换不上就要受到非人的待遇;

杀人是因为此处只能杀人,换做任何人都将以死相搏,别无选择。

《圣殇》中还有一幕,是李江道四处寻找江美善,来到一个腿部致残的欠债人家中,这个欠债人对他只有诅咒,他说他每天都将仇恨传递给他尚且年幼的儿子。

这时他的儿子看着提着自己父亲衣领的李江道,拿着铅笔狠狠刺进了李江道的后背。

我从这个不到十岁的孩子的眼神中看到的仇恨与想要捍卫的尊严,或许与22岁的于欢不无二致。
《满城尽带黄金甲》中的杰王子,为受制于君王的母后举兵造反,最终战死沙场。

一个人所受的屈辱,将会在至爱之人那里转换成极端的仇恨,而仇恨的种子一旦种下,就像使命般无法拒绝。这悲剧令人心痛。

在媒体的监督下,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已开始对“辱母杀人案”重新审查,真诚希望真相能让于欢继续奔赴他曾憧憬过的大好前程,获得每个人都该有的尊严,仇恨不再循环。
这也是所有手无寸铁之人在被迫举起手中刀前的最后一根稻草,对正义怀抱的最后一丝希望。

其实法律的社会功能是什么?可以说,法律不仅关乎规则,还关乎规则背后的价值诉求,关乎回应人心所向、塑造伦理人情。此案在半年过后掀起舆论波澜,正是因为其中蕴含着许多人的伦理诉求和情感诉求。

换句话说,在很多人看来,于欢的行为不仅仅是一个法律上的行为,更是一个伦理行为。而对于判决是否合理的检视,也正显示出在法律调节之下的行为和在伦理要求之下的行为或许会存在的冲突,显示出法的道理与人心常情之间可能会出现的罅隙。也正是在这个角度上看,回应好人心的诉求,审视案件中的伦理情境、正视法治中的伦理命题,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也正是因此,转型期中国的法治建设,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需要更多地正视这些人心经验,正视转型时代保护伦理价值的重要性,从而把握好逻辑与经验的关系、条文与人情的关系、法律与伦理的关系。

如果法律不能让人民感到安全,那么这法律就是用来羞辱人民的。杀死辱母者案,“法律不为这样被侮辱与被伤害者伸张正义,反而以无期徒刑再次侮辱并伤害了真正的受害者,就像一出黑色幽默,使法律本身成为笑话。法律的公信力由此而消解,社会的戾气由此而产生。英国哲学家培根曾经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审判,比十次犯罪所造成的危害尤烈,因为犯罪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平的审判则败坏了水的源头。

最后,用马丁尼勒姆那句著名的话作为本篇结尾吧:

“刚开始他们来抓共产党人,我没有站出来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党员;接着他们又来抓社会党人和工会会员,我没有站出来说话,因为我两者都不是;后来他们来抓犹太人,我还是没站出来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最后当他们来抓我的时候,已经没人能站出来为我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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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1)----
【飛龍在天】 (@891622172) | @ at 2017-03-27 04:54:
非要把事情闹到世人皆知了,国家才会认真的处理一件事。可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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