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恩怨?炒作卖书?路金波回应张宏杰“有钱有名是我的弱点”
2016-01-27 22:24:12 -0500

如果你对出版界有所关注,一定不会忽略历史学家、作家张宏杰昨天发布的文章:《我和著名出版商L先生之间的故事》

文章回溯了张宏杰的著作《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再版时,与出版方果麦文化公司之间的一段纠葛,包括使用未经作者同意的封面、虚假签名以及拖欠版税等。

争议一:封面

张宏杰与果麦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明确:封面装帧设计方案必须经过作者同意。经手的编辑W先生也一直保证封面设计会让人“眼前一亮”。结果,最终的封面方案是将书中七个主角的头像,以当时七常委在政府宣传栏中的排列方式摆在封面上。其中张献忠的画像还被揭发是抄袭自网络漫画。这个方案经张宏杰多次反对无效后,仍然进厂印刷了。

争议二:签名

W编辑表示需要张宏杰的一个亲笔签名,张宏杰写好之后,却发现书里最终用的“亲笔签名”根本不是自己的,而是编辑在网上搜的一个“更流畅、更艺术”、经“高人设计”、不知道谁写的签名。
争议三:版税

这本书在出版前临时变成分上下两册出版,双方也约定版税分两次结清。但到了结清版税余款之时,张宏杰从出版方得到的回应是:虽然合同签的是九万册起印,但后来出版时改成了上下册两本,所以每本只需要付四万五千册版税。出版方已经付了五万套(上下册)的版税,相当于是十万册。这么一算,版税不仅已经付清,还付多了。张宏杰写道,他对此的反应是“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并且在电话里发了火。最终双方经过漫长的协商,以出版方再支付十万版税、提前半年归还版权解决了纠纷。

争议四:报复

虽然有种种不愉快之处,但事情本来也就到此为止了。但张宏杰在文中透露,去年年底,有人特意跟他约见,提醒他如果跟出版行业有过节最好永远不要提起,否则会遭报复,因为对方实力非常雄厚。张宏杰表示,这番提醒他“要成熟一点”的言论成为他决定把事情说出来、写这篇文章的最后一个导火索。

陈述纠纷之外,张宏杰还道出了他对当今社会“唯成功论”的一番感慨。文中的一段话被许多网友称为是中国当代社会成功人士的速写:“他们都有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既才华横溢,又蔑视道德,同时又几乎都是心理疾病患者。他们背信弃义,说过的话转身就忘,用过的人随手就扔。但是奇怪的是,他们似乎正是因此而成功。”

无疑,文中提到的L出版商和W编辑,被作者认为是这类“中国成功人士”的典型代表。至于这两名“成功人士”是谁,想必大家也都猜得八九不离十。

我们联系了事件当事人——作者张宏杰,与他的出版商路金波、编辑吴怀尧,看看他们对这起出版纠葛有什么话想说。同时,针对路金波与吴怀尧的解释,我们也请张宏杰再次给予了回应。
如同抒写历史一般,关于“真相”的那些细致的、微妙的、却又关键的触角,总是难以完全被还原。但至少,这起纠葛当中,当事双方的述说能够为我们判断事情的真相提供线索,也或许可以窥见如今出版业的诸多乱象。
路金波:
 “有钱有名是我的弱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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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说卖得不好怪我们,没有道理”

新京报:你跟张宏杰有没有私交,对他印象如何?

路金波:我跟宏杰先生的交集呢,就是我读了他一本书,就是这本《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我非常喜欢,觉得这是一个了不起的学者和写作者。在这本书的合作过程中,我们四年里见过一面,通过一个短信。没有打过其他交道。

新京报:你对他提及的出版过程中的纠纷怎么看?

路金波:首先,果麦是一个企业,我们相关的部门都有原始合同以及补充协议。这件事情本质上是一个合同争议。这本书是由果麦来再版,但是中间编辑到底做了个什么封面,以及签名的事情,这些我真的完全不知道。看了这个文章我才知道。

新京报:那对他文中叙述的情况你怎么看?包括使用未经作者同意的封面和虚假签名。

路金波:封面的事情,现在再来说是甲方苦苦哀求你,你才同意;还是说你心甘情愿很爽快地就同意了,这并不重要了。最后的结果是你同意了。你当时可能很忙,你不想再讨论,你就说随你便吧。那你到底是同意还是不同意?是不是能视为同意了?那么现在你又非得说卖得不好是怪我们,这没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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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质是合同争议,做生意有争议很正常”

新京报:这本书在出版前临时改成分上下两册出版,造成结算版税时有纠纷。果麦当时是如何处理版税问题的?

路金波:我们开始谈的时候是说印九万册,那么版税也按这个方案来付。但是中间我们一起商量换成上下两册出版。出版方案变了,就有了新的定价策略,我们也签了补充协议。当时张宏杰也同意分上下册出版,这都有邮件为证。这个事情太细节的过程我不知道,我们也在整理相关的证据。但这一定是双方达成协议的。包括最后的解决方案,我们再支付十万块钱,提前半年把版权还给他,这个方案也是双方互相商量的结果。

新京报:问题是在支付剩余版税时,为何出版方开始会默认已经支付了足够的甚至超额的版税?分成上下两册出版就只付一半版税,这的确不在理。

路金波:我们一起商量换成上下两册出版,那我们怎么出版,版税怎么付,我们要有个一起商量的过程。但这一定是编辑跟作者双方沟通、达成共识的。这件事情本质上其实就是“九万册”和“九万套”的一个合同争议。第一个协议是“九万册”,但后来因为分成两本印刷,这个“九万册”就出现了争议。“九万册”和“九万套”,差了二十万块钱,怎么处理这个合同的争议?双方各执己见,最终我们折中处理:就是我们提前半年把版权还给你,然后再给你十万块。这个解决办法不是正好在(百分之)五十的地方吗?已经达成了协议。

新京报:这个达成协议的过程似乎并不愉快。

路金波:做生意出现争议很正常,那么就想办法去解决。在中间来回商量解决方案的过程中,我们也想过法律途径解决。其实我们欢迎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当时有同事来请示过我,我就说如果仲裁判定说我们就是要再支付二十万版税,那我们就给作者二十万。不要再去请律师、去起诉,大家做生意和写书都不容易,我也是写作者出身。但当时双方商量的结果,最后就是按协议说的解决:付十万、提前归还版权。那么这个事情就已经解决了,你这个时候再写这么一篇大字报,很没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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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心理战法有效,但不文明”

新京报:你怎么看文中提到的中国成功人士身上的问题?很显然你被认为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路金波:我们就说这个钱的事儿,能把钱的事儿说清楚就不错了。中国的事儿我们先不说。这篇文章出来,现在都扯到说我势力很大。在北京,我连暂住证都办不下来,我有什么势力?

为了十万块钱,而且是能用法律解决的问题,你去贴一个大字报,这很不文明。你利用了对方的弱点,对方的弱点就是有钱有名还很忙。然后说他吃喝嫖赌,为富不仁。我觉得这是一个有效的战法,观众很容易被这样一个故事感染。

新京报:你认为这是他故意采取的策略?

路金波:每个人都有看戏的心理,恨不得生活里充满了剧情。但我是个小小的企业家,我有150个员工,他们做工作,会犯错误,犯了错误不是有补充协议吗?我连宏杰先生是一米六八还是一米八六我都不记得,他肤色是黑是白我都不记得。我根本不认识他,他给我写了五千字。他描写了很多江湖里的场景,还写了我曾经破产过,我曾经离婚过。这些事情跟十万块钱没有关系。即便我真破产过,跟我欠他十万块钱有关系吗?跟我的公司跟他有十万块钱的合同争议有关系吗?他是个历史学家,历史不能这么写。

新京报:你认为应当就事论事,不要提你的私人生活。

路金波:说实话,这是一个合同纠纷和一个江湖恩怨的不同。这是一场公关战,最容易的方法就是:因为我比较弱嘛,你这个人呢,又有钱又坏,所以我们把事情引入到一个江湖恩怨去。但是其实这件事情你仔细看清楚,就是“九万册”和“九万套”的一个合同争议。我认为商业里面,没有那么多江湖,也没有那么多情绪。他这个战法是有效的,但不是一个文明人的行为,文明的行为就是你当时如果对这些方案不满意,你就不要接受。你当时就应该去仲裁。明明是个简单的事情,但被做成了一个肥皂剧。

这个原理我知道,你最好把钱的事儿,变成好人和坏人,穷人和富人的对立。你怎么证明这是个坏人呢?你就说他离过婚,他破过产,他年轻的时候说过几句不该说的话。然后就说自己是一个穷困潦倒的知识分子。所以观众很容易被这个故事所感染。只是我想说的是,你看看《乌合之众》,这就是心理战、舆论战的常识。退一步讲,就算我是个很坏的人,我吃喝嫖赌,我手里还有一亿的现金。但是我们合同里签了,说这件事情的解决办法是给你十万块,你如果再要十万块,我觉得不合理,我不给你。不能因为我坏,我又有钱,我就得给你这十万块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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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提醒”他会遭报复,跟果麦无关

新京报:当时张宏杰托两位朋友跟你说这事儿,你没有回应?

路金波:如果有朋友打电话给我,我当然有可能没接到。我也没收到朋友帮他说这个事的短信。他据此说我没钱的时候就跑了,就赖掉不还钱,这个对我是不公平的。

新京报:文中还提到,有人去提醒他,再提这事会被报复。这跟果麦有关吗?

路金波:我们来正常分析一下这个事情。我执业十几年,出过两千本书,我去年大约付出去3600万稿酬,其中包括他的10万块。他是我稿酬里的360分之一。我根本对他不了解,而且这个事情已经解决了。作为一个创业者,企业经营者,每天有一堆事情处理。我再过二十年可能都不会想起宏杰先生。那我会因此很生气吗?还因此生气到想要找一个黑社会去威胁他吗?从常识上这能说得过去吗?我没有这个作案动机。我们早就把这个事情忘了。

新京报:既然出版方自认没有任何心虚,为何要在协议中提到不要再提及或评论此事?

路金波: 这个事情我没有直接经手,但我听说他曾经跟我们的工作人员说他要去打官司,或者要去公众平台去炒作这件事儿。他要打官司我们很欢迎,但最后我们既然签了协议,和平解决了,那我们就说你就别去炒了。因为做生意的人,第一很忙,第二也不喜欢去炒作这些事儿,还要做生意。大家做生意,卖书都不容易。跟合同本身无关的事情,都是不恰当的联想。这些联想把一个关于钱的争议放在江湖恩怨里面,暗示对方是一个有钱的、超生的、为富不仁的坏人。对一个十万块钱的纠纷来说,这种处理方法不是一个文明人,尤其不是一个历史学家,一个博士该做的事情。
吴怀尧:
 “与事实不符,不想配合炒作”
吴怀尧是书籍再版时的编辑,我们也采访了吴怀尧,他的回应是:与事实不符。“这个事情我不想去回应,不想去配合炒作。如果非要让我回应,那只有一句:与事实不符。”

至于如何与事实不符,封面、签名、电子版权、版税等纠纷的过程,他表示不想去一一解释,他认为这是作者为了新书上市的炒作。“我不想说这些细节。既然与事实不符,回应了无非就是让大家再围观一下,浪费大家的时间。我祝福他随他的心愿,他的书被更多人知道。不管怎么样,对作者来说,他有新书出来,都是好事情。至于他用什么样的方式引起大家的关注,是他的自由。对这个我没有太多关注,也不想回应。”
张宏杰:
 “我不想成熟,我想讲出来”
新京报:对于你提及的有人提醒你再提及此事会被报复,出版方坚决否认了说这跟他们有关。

张宏杰:我跟那个人只是认识,也不是熟识的朋友。他跟我说那些话是很怪的。这个信息正好出现在这次争执之后不久。而此前我并没有和任何出版界的人物发生过类似的值得一提的大冲突。

新京报:这个纠纷有个关键点,其实是出版方果麦文化在解决版税冲突的开始阶段的态度。他们处理方式如何?

张宏杰:我认为他们开始的说辞是在侮辱人的智商,通过玩弄小孩子的脑筋急转弯式的方法、抠字眼儿的方法来拖欠版税。假如他们一开始就坦诚坐下来跟我沟通,说我们由于各种原因,书的销量不理想,那我们经费也有困难,版税能不能通融。我不是不能理解。我其实也不明白,为什么这样一家出版公司,这样一个有头有脸、财力雄厚的人会为了十万块钱这样处理事情。我的结论只能是,他们连苍蝇腿上的肉也不放过。出版界是有这样的问题,把作者分为两类,对于富有声名的作者,为了能拿到版权,千般讨好万般迁就;而对于其他的作者,就是能揩一点油就揩一点油。

新京报:路金波认为你应当就事论事,而不是将他的个人生活写进文章当中,这是否不恰当?

张宏杰:我写到的他的事,都是公开报道,网上一搜全部都是。我不是打探朋友或者使用了私下得来的消息。我对他这个人、尤其是他的个人生活没有兴趣。只是对这个纠纷,以及这个纠纷里反映出来的问题有感而发。我提到他,也是因为我认为他是一个典型的代表,这个事件也是中国出版市场乱象的一个典型代表。

新京报:常见的一种猜测是,你此时写文章提及此事,是为新书上市炒作,增加销量。

张宏杰:我写作已经二十多年了,跟很多出版社、出版公司都打过交道。中间也有些争议,也可以借着那些争议炒话题,但是这么多年,你见过我在网上跟谁撕过吗?这次写出来的确是因为突破我的底线了,奇葩的事情一件接一件。尤其是最后这个人跑过来跟我说你要成熟一点,真是刺激到我了。我想就是要把这个事情说出来,要发声。

其实和我一样遭遇的作者很多,但是大家通常最后都选择忍了这口气,因为在中国社会生活要成熟。大家都明白,没必要树敌,下次多长个心眼儿就行了。但是我不想成熟。我想讲出来。讲出来对出版界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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